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優秀青年工程教授獎
中國機械工程學會「優秀青年工程教授」評選辦法

中國機械工程學會「優秀青年工程教授獎」評選辦法

115年03月13日第59屆第5次理監事會議通過

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114年09月26日獎勵委員會議修正

 

  1. 本辦法係依據本會獎勵委員會章則第四條之規定而訂之。
  2. 本會「優秀青年工程教授獎」候選人,應符合下列條件:

1、本會會員,專職我國公私立大學院校機械工程相關科系,於當年年會時,
   未滿45歲,未曾獲本獎之助理教授(含)以上之教師。

2、對機械工程實務或工程教育有傑出成就者。

  1. 「優秀青年工程教授獎」候選人採下列公開推薦方式甄選。

1、本會團體會員推薦。

        2、工程研究機構、工程學術機構、工程建設機構推薦。

3、其他工程實務機構推薦。

4、本會理監事三人(含)或正會員五人(含)以上推薦。

  1. 推薦之機構或單位,應填具規定之推薦表單,並檢附有關被推薦人之資料及優良事蹟,於每年八月送本會獎勵委員會審查。
  2. 本會為辦理候選人之審查作業,特延聘學者專家若干人,組成獎勵委員會,主任委員由理事長提名,提報本會理事會通過後聘任之;委員若干人由主任委員提名,提請本會理事會通過後聘任之。
  3. 本會「優秀青年工程教授獎」評選作業程序如下:

1、每年六月以學會名義邀請各機構推薦當年候選人,八月截止收件。

2、獎勵委員會得就參選候選人進行訪查,並於九月完成書面審查。

3、書面審查完成後,依下列原則進行最後決選

(1)獎勵委員會召開會議,確認投票選舉結果,委員應親自出席會議,如不克親自出席者,可委託其他委員代表,每位委員僅能代表一人。

(2)採無記名投票方式,每名候選人得票率須超過投票委員半數(含)以上,取最高票前三名為限。

  1.  本會獎勵委員會,應於每年十月將評選結果提報理事會核定當選人。
  2. 「優秀青年工程教授獎」當選人,於年會時由理事長頒發獎章、獎牌公開表揚。
  3. 本辦法經本會理事會通過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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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「優秀青年工程教授獎」推薦書
2 「優秀青年工程教授獎」評選辦法_1150313
3 114歷屆【優秀青年工程教授】得獎人